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提升纳税评估实效的实践与思考

  提升纳税评估实效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细化,纳税评估已成为现代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的作用。纳税评估是在大量掌握纳税人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审核评估纳税人申报中是否有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核查、处理,确定纳税人纳税申报是否真实的管理工作。如何在纳税评估中避免盲目评估、简单评估和走过场等问题,平原县国税局按照市局三级评估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税源日常监控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纳税评估工作措施并提出建议,提升纳税评估实效。

  一、纳税评估的主要做法

  (一)以三级评估为支撑点,完善纳税评估体系。

  一是以税源管理科为主,具体负责税源评估工作。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作了适当调整,对各基层分局的评估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各分局有专职评估人员,将评估监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税源控管。二是强化评估手段,实行“三员”(操作员、复核员、县局管理员)、“三期”(按月、按季、按年)评估制度。税源科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最大限度调动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评估档案管理,全面实行工作底稿制度。评估工作底稿由评估监控人员签字,同时有明确的评估监控法规,确保了整个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强化对分局评估工作的责任追究。县局对税负评估落实情况、确认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评估档案的管理情况、评估落实报告的撰写上报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制定了《平原县国税局纳税评估考核办法》,设立了评估人员考核风险奖,把评估实效作为考核风险奖的发放目标。今年1-10月份共扣发奖金2000余元,发放奖金1800余元。

  (二)以提高行业税负水平为落脚点,做好纳税评估四结合

  一是将纳税评估工作与税源调查相结合。今年对平原县“三纸两化”、青啤、工业园区等16户企业进行了税源调查,将纳税评估工作融入到税源调查中,将测算的行业平均税负与全市行业平均税负进行了对比分析,掌握调查企业的实际税负情况。在对企业调查中,充分运用投入产出指标等分析方法对企业下半年的生产能力、原材料购进情况、产品销售规模及耗能情况等企业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了全方位分析,分析企业应达到的税负情况,将事后评估工作前移,减少评估工作压力,提高了全县的税收收入预测水平。根据啤酒行业生产工艺特点采取设备生产能力核定法、投入产出法和物耗测算法三种方法,对辖区内的四家啤酒企业进行了调查评估,共查补入库税款330.87万元,加收滞纳金11.21万元。

  二是将纳税评估工作与稽查工作相结合。稽查是纳税评估的有力保证,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必要的依据,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连动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工作中基层征收单位及时向稽查提供案源,稽查及时向县局反馈查处结果。近年来,借助稽查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稽查的相关文书,有力地促进了评估工作的开展。仅今年稽查商贸企业案源就达16起,查补税款9万元。

  三是将纳税评估工作与提高税收管理员业务相结合。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评估人员具备一定的税收知识和实践经验,需要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和统计分析方法等。为此,今年以来,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1)已举办四期评估人员培训班,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和财会知识、行业评估案例;(2)从税源管理科和稽查局抽调四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四个农村分局,传授评估经验,从约谈到实地核查,讲解约谈的技巧,分析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可能在那些环节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发挥骨干人员作用,注重传、帮、带,使基层评估人员受益非浅;(3)充分运用纳税评估案例讲评办法,提高评估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县局专门制定了《税源管理讲评办法》,每季召开评估案例讲评会。通过讲评和系统的培训学习,使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为独立从事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将纳税评估工作与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相结合。纳税评估同样是税收执法。其执法程序必须合法,使用文书必须正确,执法主体必须合法。对此,平原县国税局的做法是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外出具的文书均以县国税局名义,解决了执法主体的问题。对管理员的评估工作与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对评估过的纳税人在日后的稽查中发现偷税款占应纳税款20%以上的,追究评估人员的执法责任,改变了管理员评估走过场、效果差、评估人员没有责任的弊端,对评估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纳税评估的四个结合,为提高行业税负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年十月底,平原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为3.84%,比上年同期的2.53%提高了1.31个百分点。今年来共评估各类纳税人196余户,评估税款56.22余万元。

  二、对提升纳税评估实效的几点思考

  (一)以全程菜单为出发点,实现纳税评估规范化。

  为实现纳税评估的规范化,应把评估拓展到包括指标分析、约谈辅导、评估处理、移送稽查、稽查回复等环节的整个评估过程中。在指标分析环节,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指标分析、经营管理分析、财务核算分析四大类共计47项内容的指标分析菜单。在约谈辅导环节,由纳税评估人员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疑点问题,依据信息,对指标分析菜单进行有效补充,再做出约谈辅导菜单。在评估处理环节,税收管理员按约谈辅导菜单所列问题,找纳税人逐项约谈辅导。县局纳税评估审核小组根据菜单中提供的情况及有关评估建议,通过集体逐项审议,作出纳税评估综合结论。对需要移送稽查部门的问题,做出移送菜单。稽查部门回复稽查结论时,同样根据移送菜单上所列内容逐一给予签复。这种全程菜单式评估的实行,使大家在评估工作中一开始就知道从哪儿下手,怎么干,避免了分析项目不全、疑点问题被遗漏的弊端。

  由于全程评估菜单贯穿整个纳税评估工作的全过程,使评估的每一步都有依据,更具针对性,规范了各个环节的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加强了纳税评估的可操作性。

  (二)以二次采集为着眼点,增强纳税评估的针对性。

  为了提升纳税评估的实效,充实纳税评估的信息量,使纳税评估有足够依据,在评估工作中应采取二次信息采集的方法。就是在税源管理科进行评估分析形成指标分析菜单的基础上,由基层分局对菜单中所列的疑点问题,即供货方、购货方、生产经营地、工商、地税等相关问题对纳税人的费用、租金、经营面积、购货情况等相关资料、证据进行再次收集整理和取证,形成了约谈辅导菜单和足够的书证物证。对二次采集出来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分别采取“比对、对比、配比、类比、顺比、逆比”等方法,进一步求证疑点问题。比对就是将纳税人的有关指标、发票开出数据、金税报税、认证等数据进行横向分析比较;对比就是将纳税人的有关指标同以前经营年度的同期相关指标进行纵向比较;配比就是对相关成本、费用、仓储能量、用工人数等与销售收入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比较;类比就是指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与综合费用率推出的销售额,地税、工商费用等反推出的销售额进行比较;顺比就是对纳税人已开出的普通发票,抽取部分存根联分别与本市、本县、外地的相关企业和税务机关进行协调核实,对发票联与存根联的一致性进行比较;逆比就是直接到供货方查验该纳税人的进货记录、经营品种、回款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以掌握纳税人准确经营情况。

  (三)以找准所需关键数据为着力点,建立个性化纳税评估新模型。

  在实施评估中,应找准评估所需的关键数据,建立起了操作性较强的评估模型,采取灵活的评估方式方法,综合利用各相关指标,把评估工作做的深入细致。由于每个纳税人经营性质各异,经营方式多样、核算水平不同,如果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同一评估标准,可能出现正常户评出异常,异常户不能发现问题等偏差。因此,应根据CTAIS、金税工程等系统以及税收管理员采集的纳税人各类信息,测定出不同行业、不同典型、不同规模、不同品种企业的评估数据标准,按行业、规模、税种等分别建立生产产值、存货、销售额、应纳税额、税负率、利润率等关键数据的评估模型。在把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特点和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确立不同的评估参考依据。如:有的行业应以事先确定的行业税负率作为参考依据,采用关键物件测算、单位产品耗能测算等方法进行评估,分析应纳税额与实际申报缴纳税额的差距。对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除以相关指标为参考依据处,还应借助于“四小票”信息的采集进行评估。

  (四)以费用申报为切入点,探索个体纳税评估新途径。

  纳税评估工作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个体业户都应适用,纳税评估的对象应是全部纳税人,不分企业还是个体,但对企业和个体业户的评估,又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侧重。由于个体工商业户多实行核定征收,无帐可查,核定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合的情况普遍存在。为此,可以把费用申报引入到个体纳税评估中,并以此为切入点,查清业户的真实经营情况,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努力探索个体纳税评估的新途径。先制订个体纳税评估方案和个体纳税评估流程。针对个体评估中存在的不易掌握个体业户真实销售收入、不建帐、无帐可查、纳税额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等问题,以抓收入、费用的自行申报为切入点,把个体纳税评估工作划分为“确定信息采集对象―—要求纳税人完成‘收入、费用’两个申报―—信息采集―—指标分析―—疑点确定―—二次信息采集―—确定约谈对象―—约谈举证―—评定处理―—档案整理”十个环节。由业户自行填报个体业户收入申报表和个体业户纳税评估调查表,对包括业户租金、工资、场地面积等21项指标在内的信息由业户自行填报,税务分局纳税评估人员对采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初步分析报告上报县局;税源管理科对采集的所有资料进行案头静态指标分析,并结合税务的初步分析报告和案头分析情况确定个体纳税评估初定名单;税务分局根据税源管理科的这个名单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信息采集,就疑点问题进行取证,然后将二次信息采集、取证中仍有疑点的业户确定为个体纳税评估约谈对象,针对问题进行约谈举证、评估处理和档案整理。有资料进行案头静态指标分析,并结合税务的初步分析报告和案头分析情况确定个体纳税评估初定名单;税务分局根据税源管理科的这个名单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信息采集,就疑点问题进行取证,然后将二次信息采集、取证中仍有疑点的业户确定为个体纳税评估约谈对象,针对问题进行约谈举证、评估处理和档案整理。

        此信息来源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 (010) 8580 4688 / 5128 0960
  • (010) 8580 1738 / 5126 9678
  • Mobile phone:136 0125 7885
  • Fax:(010) 8580 2393 转 8012
  • E-Mail: lq@huwse.com
  • MSN: liqian960@hotmail.com
  • 400客服热线:400-680-8898

业务电话
  • 审计服务
  • Tel:(010) 8580 4688 / 8580 1738
  • 会计服务
  • Tel:(010) 8580 8898 / 8589 5181
  • 税务服务
  • Tel:(010) 8580 4688 / 8580 1738
  • 公司注册
  • Tel:(010) 8580 8898 / 8589 5181

在线咨询